(來源:太仆寺旗食品藥品安全)
臨期食品是指即將到達食品保質期,但仍在保質期內的食品。屬于安全食品的范圍,如超市的“臨期食品專柜”的銷售即是臨期食品。為幫助消費者科學認識和消費臨期食品,特做如下消費提示。
臨期食品分類管,避免浪費減損失
1.正常情況下臨期食品是安全的
《食品安全法》規定,預包裝食品應標示產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保質期是指在食品標簽指明的貯存條件下保持品質的期限。在此期限內,預包裝食品完全可以銷售和消費。
2.銷售方應嚴格管理臨近保質期食
《反食品浪費法》規定,超市、商場等食品經營者應當對其經營的食品加強日常檢查,對臨近保質期的食品分類管理,作特別標示或者集中陳列出售。
3.商家為減少損失低價銷售臨期食品
食品經營者通常會采取打折促銷等方式盡快銷售臨期食品,以減少經濟損失,有些超市按規定設置臨期食品專柜。消費者在知情權和自由選購受到保障的情況下,可同時享受到較低價格的食品。
正規渠道來購買 理性消費勿貪多
1.查看食品包裝
消費者盡量選擇正規超市或商店。檢查食品包裝,確保無破損、無漲袋、漏氣等現象。注意查看食品標簽上的生產日期、保質期等關鍵信息,確保產品在保質期內。如發現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銷售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應舉報此類違法行為。
2.留意貯存條件
注意臨期食品須放在標簽要求的條件下貯存。若發現需要冷藏或冷凍的臨期食品置于常溫下,則不要購買。
3.按需適量購買
不要因為折扣和低價大量購買臨期食品,以免食品過期、變質造成浪費。購買后應在保質期內盡快食用。食用時發現食品超過保質期,或出現異味、口感異常時,切勿食用。
珍惜糧食、物盡其用、勤儉節約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2021年4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公布施行。制定反食品浪費法,把體現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要求轉化為法律規范,有利于運用法治力量引領形成正確價值觀,在全社會樹立文明新風尚。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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